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CSC)
适用学位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进修
年龄限制
≤ 25/35/40/45/50 周岁
所有专业均可申请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中国的院校学习或开展研究。 中国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管理等工作。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向中国院校提供的奖学金,用于资助院校直接遴选和推荐的优秀学生来华学习,招生类别根据具体项目通知要求。 申请人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院校提出申请。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协议提供的奖学金。申请人向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提出申请。 东盟院校组织 (AUN)秘书处 根据中国院校与国外院校交流合作协议提供的奖学金,可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学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申请人向中国院校及其国外合作院校提出申请。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任务的中国院校所提供的专业范围覆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哲学、艺术学等。